有關版權法
無論是從付費電視、DVD或互聯網上播放或觀看的電影或有線傳播節目,均僅供個人或私人用途。如果你希望在公眾場所內展示作品,你必須為該公開播放作品的申請單獨牌照。
有關公開播放的條例已在香港的《版權條例》(第528章)中列明:
- 根據《版權條例》,只有作品版權的擁有人具有 “在公共場合表演、展示或播放該作品” 的獨有權利。(第22條)
- 出租或購買電影並不等於具有 “提供作公開表演、播放或放映之用” 的權利。(第25條)
- 除非獲得合法授權,否則幾乎所有公開播放的電影和其他視聽作品均屬非法侵權,即使在受《版權條例》監管的“半公共”場所如俱樂部或工廠亦然。
- 所有不遵守《版權條例 》的行為均被視為侵權行為,參與其中的展示者和人士均會受到法律處罰。(第 27、 33、 34和 107條)
